行政复议案在省高院再审后,原告可以申请检察监督吗?

河南 - 洛阳 受理范围
1位律师回复

宁夏诉讼咨询

地区:河南 - 洛阳

按规定应该向市级检察院申请监督。
《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试行)》
第八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的,由作出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所在地同级人民检察院控告检察部门受理。
当事人认为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存在违法行为或者执行活动存在违法情形,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的,由审理、执行案件的人民所在地同级人民检察院控告检察部门受理。
同级人民检察院不依法受理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

2020-11-21 12:09:28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洛阳律师 诉讼仲裁律师 北京诉讼仲裁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诉讼仲裁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