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从公司下班了以后,我就准备坐公交车回去,结果在站台上就被一辆车把我给撞了,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职工应当认定为工伤吗?

西藏 - 拉萨 交通事故赔偿
1位律师回复

拉萨诉讼咨询

地区:西藏 - 拉萨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职工应当认定为工伤。条例规定,职工有六种情形之一,应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020-11-20 03:51:27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拉萨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交通事故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