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当初在城里打工期间认识一名当地女子,两人感情相投于是去民政局领证结婚,婚后不久共同生育了一个子女,结果现在孩子年纪尚幼,嫂子却移情别恋并提出离婚,如果双方离婚后孩子随嫂子一起生活,哥哥应该支付多少钱抚养费?

广西 - 崇左市 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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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的子女抚养】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2020-11-19 23:52: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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