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货物卖给对方了,但是到现在对方一直延期没有履行货款,经催告后对方并没有在任何的期限内还钱双方是否可以解除合同呢?逾期不行使产生哪些后果了呢?

吉林 - 四平 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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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吉林 - 四平

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对“合理期限”进行了明确,该解释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该解释又规定,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2020-11-19 10:17: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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