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在审理借贷关系,需要提供哪些的凭证呢?我的同学去人民法院诉讼他人要求还款的,现在没有书面的证据,可以采取人证的吗?哪些的情况不受理案件呢?

甘肃 - 陇南 个人债务
1位律师回复

陇南法务团

地区:甘肃 - 陇南

民法院在审理借贷纠纷的案件时,一般会要求原告提供书面的凭证,在没有书面凭证的情况下,原告可以将能证明案件事实的录音作为证据提交,录音时不需要第三方在场;如果有案外人能证明案件事实的,可以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四条 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2020-11-19 08:21:51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陇南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北京债权债务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