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时候孩子判给了前夫,然后现在我说想要去看一眼,孩子都被他爷爷奶奶藏起来,不让我看,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是否有探望子女的权利?

海南 - 省直辖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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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调解师

地区:海南 - 省直辖

我国婚姻法第38条第1款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第36条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婚姻法第38条第2款规定:“行使探视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当事人经民政部门协议的探视权行使或经法院调解或判决的探视权行使,父或母任何一方不得设置执行障碍,不得拒绝一方行使权利,任何一方侵犯对方权利,都必须承担法律责任。一旦其权利受到侵犯,对方都有独立的民事请求权和申请执行权。

2020-11-18 22:34: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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