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结婚后一起出资开了一间便利店,但我老公觉得便利店钱赚的不多就在外面贷了款投资了一个项目,现在这个项目赔钱了,而我老公也欠下了高额的债务,那夫妻存续期间的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妈?

山东 - 滨州 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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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2020-11-10 07:51: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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