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分割办法

四川 - 成都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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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碚区维权顾问

地区:四川 - 成都

(一)共有房屋的分割。可协议由一方取得,给予另一方金钱补偿。

(二)企业产权分割。如果夫妻一方不是企业合伙人离婚时可对合伙财产进行评估,确定合伙财产中夫妻共有的份额,可以归夫妻一方所有,由另一方给予补偿,也可以分割为双份,双方以各自的份额入伙。

(三)对于投资性财产的分割。对于属于夫妻共有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在离婚时应当尽量争取让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比例分配。

(四)共同债务的分割。离婚时,原为夫妻双方共同的债务,应当以共同的财产清偿。

在实践中,夫妻财产不仅仅涉及上述几个方面,即使是房屋的分割,也存在很多不同的情况,想要了解更多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请咨询律图,我们将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分析。

2020-11-09 13:51: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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