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出去了一趟,然后在路上就被别人把我给撞了,现在导致我受伤。可能有段时间不能工作,所以想要求对方支付给我误工费,误工费具体应该如何计算?

山东 - 菏泽 交通事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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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分析法务

地区:山东 - 菏泽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人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据此, 如果受害人没有正式工作,则不存在误工费这一说法的。但是如果受害人能提供有力证据证明在无工作期间仍然有经济收入,则仍得到赔偿误工费。

2020-11-09 10:35: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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