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表弟在海外工作,前几天他给我寄了一封邮件,是保价的。现在快递公司联系我,说邮件丢了,我们这个邮件现在应该是谁来承担赔偿责任呢?

山东 - 青岛 快递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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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山东 - 青岛

根据《邮政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一)保价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据实赔偿。(二)未保价的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因此,对货物毁损快递公司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2020-10-31 19:31: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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