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哪些特殊情况下,女方有权拒绝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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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中对女方的特殊保护。依据民法典1082条、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5条的规定,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请求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民法典的规定主要是为了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其中的例外情况,根据司法解释和审判实践,主要是指下述两种情况:

1、在此期间双方确实存在不能继续共同生活的重大而急迫的事由,已对他方有危及生命、人身安全的可能;

2、女方怀孕或分娩的婴儿是因与他人通奸所致。

2020-10-31 08:06: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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