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哪些费用?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要怎么算?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保证人是都可以免除保证责任?

湖北 - 孝感 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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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庆县维权顾问

地区:湖北 - 孝感

保证责任第二十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第三十一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第三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的,保证人可以参加,预先行使追偿权

2020-10-29 19:08: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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