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白色的轿车经过十字路口的时候一辆摩托车从转弯口开了出去后和轿车相撞,当时有个路人刚好经过就被车子给擦伤了,三者之间现在都已经确定下来了赔偿,但他们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还商议不下来,轿车和摩托车还有行人之间相撞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下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该由谁来承担呢?

安徽 - 阜阳 交通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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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安徽 - 阜阳

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1)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2)机动车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3)机动车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4)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10%;(5)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过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5%;(6)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7)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处于静止状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交通事故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方在该车应当投保的最低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全部赔偿,对超过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当前规定赔偿。

2020-10-29 06:29: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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