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某驾驶货车在一无红绿灯的十字路口与直行的万某驾驶的轿车相撞,万某当场死亡。公安部门的酒精检测结果为肖某0毫克/100毫升,万某159毫克/100毫升;车速检测万某为90千米/小时。公安部门根据检验结果认定,此案万某醉酒驾车、超速行驶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肖某所驾车辆没有给直行的车让道是次要原因。,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如何认定当事人的责任?

湖南 - 衡阳 交通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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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法务

地区:湖南 - 衡阳

根据我国交通法律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2020-10-27 21:00: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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