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因为感情不和。已经分居满两年,并且一方有证据能证明两人已经分居满两年。若这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法院是否会准予离婚?

安徽 - 芜湖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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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答疑法务

地区:安徽 - 芜湖

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您可以出具分居两年证据、对方赌博证据,如邻居的证人证言、村委会居委会的证明、在外租房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等、双方的聊天记录等证据材料。

2020-10-27 18:44: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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