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后,次债务人能否向债务人清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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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福建 - 漳州

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后,如允许次债务人擅自向债务人再予履行,将导致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债权人无法优先受偿,无疑会使其利益受到损害,亦将使代位权制度丧失存身之本。

如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期间要求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其应告知法院或债权人,法院亦可通过提存等方式保全该债权。在没有征得法院或债权人同意其履行前,次债务人对此应负有忍受义务。

如其擅自向债务人履行债务,对由此而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在代位权的诉讼过程中,代位权次债务人抗辩权是受到法律的支持的。应该注意的是,在诉讼过程中,次债务人便不能再对债务人履行债务了,如果在此期间债务人擅自偿还债务而造成了债权人的损失,次债务人应当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这个大家一定要注意到。

2020-10-27 13:35: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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