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老公还没有结婚多久就怀孕了,去医院生孩子,就因为生了个女儿,她就准备跟我离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可不可以提出离婚?

新疆 - 乌鲁木齐 出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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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新疆 - 乌鲁木齐

离婚诉讼判决有什么情形这个问题,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一、在认定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并无合好可能的情况下法院会判离婚。我国《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五)其它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在第四款中还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也应当准予离婚。二、法院不判离婚的情况。1、夫妻感情未破裂。2、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3、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4、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2020-10-27 11:14: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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