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原告需要去那里的人民法院进行立案呢?我们在婚内买了一套房子的,是属于按揭贷款购买的,现在离婚了,孩子抚养权根据那些因素判决呢?原告可以提出精神损失费用的吗?

湖南 - 永州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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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诉讼离婚,原则上在被告住所地基层法院提出,一方离开共同居住地一年以上,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法院诉讼离婚。2、房产是夫妻共同璀错,应当平均分配。贷款和债务也是共同承担,离婚时未完全取得房屋产权,原则上一方先使用,待完全取得房产后再分配,期间房屋增值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3、一般是不会支持你的精神损失费的。4、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孩子未满2周岁,一般判给母亲,孩子已满10周岁,要考虑孩子的意愿。

2020-10-26 19:53: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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