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管理办法第三条是那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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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山西 - 吕梁

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三条 申请拆迁许可证的单位应当制定被拆迁项目所需的补偿安置资金预算,并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自收件之日起1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

2020-10-11 08:38: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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