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征收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暂行办法第十七条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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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征收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暂行办法
第十七条 土地使用费上缴财政80%,由土地管理部门提留20%。
土地管理部门提留的费用,主要用于征收工作的开支和外商投资企业用地管理,该项费用在同级财政部门专户存储,编报年度收支计划。

2020-10-08 14:43: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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