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号《主要财务指标的计算与披露》第十一条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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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号《主要财务指标的计算与披露》
第十一条 基金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在连续披露中应当保持一致,不得任意调整。如果法规要求确实需要调整相关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应当说明调整原因。

2020-10-07 18:32: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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