侄子今年上小学六年级,可侄子在学校遭遇了校园暴力被他同学欺负打伤了,这事除了他的同学要承担赔偿责外,学校还应相应的补偿赔偿责任吗?

四川 - 成都 小学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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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答疑法务

地区:四川 - 成都

【第七条】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2020-10-06 01:59: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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