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个会计利用职权之便,侵占了公司的财产,后来公司报案把他抓了起来了。单位欠了他一个月的工资没给他,劳动者受到处分后,他的工资应该如何支付呢?

云南 - 昆明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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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者受处分后的工资支付:劳动者受行政处分后仍在原单位工作(如留用察看、降级等)或受刑事处分后重新就业的,应主要由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自主确定其工资报酬;劳动者受刑事处分期间,如收容审查拘留(羁押)、缓刑监外执行或劳动教养期间,其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2)学徒工、熟练工、大中专毕业生在学徒期、熟练期、见习期、及转正定级后的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3)新就业复员军人的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分配到企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020-09-30 13:40: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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