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房子已经办理好手续了,可是住了没多久然后房屋就有毁坏了,而且是刚入住不久,我不想要房子了,我也不知道有这样的风险,是否可以拒绝接受呢?

青海 - 玉树 房屋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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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维护法务

地区:青海 - 玉树

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020-09-30 07:56: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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