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因为离婚的问题上诉到了法庭,我不想弄得太麻烦,所以我想直接和丈夫协商财产分割、债务承担以及子女抚养问题了,离婚诉讼中夫妻双方可以就财产分割债务承担以及子女抚养问题进行协商吗?

浙江 - 宁波 离婚
1位律师回复

红河法务团

地区:浙江 - 宁波

离婚诉讼中,夫妻双方可以就财产分割债务承担,子女抚养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020-09-28 22:10:02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宁波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徐州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