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的老公去外地出差的时候,车祸把他撞残疾了,他们单位给他补充了一笔补偿费用,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用等费用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吗?

内蒙古 - 呼伦贝尔市 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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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律卫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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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夫妻双方能够协商解决的可以协商。如果双方在离婚时,就房产分割问题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选择起诉。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020-09-28 14:12: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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