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是一家进出口贸易公司的老板,最近因为业务关系与其他公司签订货品销售协议合同,无意间发现甲方竟然采用虚构单位,这种情况按照法律有关规定,能否认定属于合同诈骗行为?

浙江 - 丽水 刑事犯罪辩护
1位律师回复

肇庆答疑法务

地区:浙江 - 丽水

常见的一些合同诈骗有:虚构单位或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骗取对方财物的行为;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产权证明作担保,诱骗对方当事人与其签订合同,从而骗取财物的行为等。   (一)常见的合同诈骗行为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   1、虚构单位或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骗取对方财物的行为。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诱骗对方当事人与其签订合同,从而骗取财物的行为。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也无履行意图,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行为。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行为。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行为。其他方法是指除前述四种诈骗手法之外的其他利用合同骗取对方当事人财产的行为。

2020-09-17 23:59:39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丽水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