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妹和妹夫是相亲认识的,两人结婚后共同搬到城里居住生活,婚姻存续期间财产都是在一起保管和支配,谁知现在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闹离婚,财产应该如何进行分割和处理?

四川 - 绵阳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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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边法务团

地区:四川 - 绵阳

财产的归属和分割与财产的性质有关。一般是婚前个人财产归个人,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分割。而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拿出财产分割方案,再由法院进行审查确认;如果男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法院会先提出分割方案,尽量使男女双方能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财产分割协议。如果还是达不成调解协议的,再进行依法判决。而法院在分割财产的时候会遵循以下原则:1. 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尊重夫妻双方真实的、合法的意愿。2. 男女平等原则。3. 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对因一方重婚、通奸、虐待或实施暴力等伤害另一方及其亲属等行为引起的离婚案件,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要适当照顾无过错的一方。4. 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5. 有利生产与方便生活原则。6. 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2020-09-11 18:55: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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