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妻子债了一笔用于孩子交学费的债务,是她背着我欠的158080元债务,我现在提出离婚她才告诉我。现在欠了三年。这应由她个人偿还吧?

贵州 - 黔东南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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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纠纷答疑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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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关系终结时,夫妻债务清偿应遵循的原则是共同债务共同财产清偿,个人债务个人财产偿还。这就涉及到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界定问题,不同的财产制度有不同的划分。无论是约定共同制或法定共同制,原则上为夫妻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无论是否为夫妻共同所为,他方是否认可,均应推定为共同债务。对于非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凡经双方事先认可者,也应由双方共同清偿。

2020-08-22 09:22: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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