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张银行里面的信用卡,并且我使用了这个信用卡,但是没有进行按时的偿还,会不会被认定为恶意透支?信用卡犯罪包括哪些情形在内的?

浙江 - 台州 刑事犯罪辩护
1位律师回复

专业诉讼法务

地区:浙江 - 台州

信用卡犯罪包括以下情形: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  
(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3)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4)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196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2020-08-13 07:07:36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台州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