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个女同事怀孕了,现在不能上班,她孕期反应比较大,已经在医院准备待产了。女职工在怀孕生育期间,有单位是否可以将其辞退,或者降低其工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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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如果公司强迫调动且变相辞退,涉嫌违法解除合同,需要支付赔偿金,建议投诉到劳动局或者妇联处理,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020-08-11 12:06: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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