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邻居找我借了几万块钱,当时说他想要买房子,结果后来没多久她就搬走了,这个钱也没有还给我,现在我联系不上她,应该去哪里的法院进行起诉?

甘肃 - 甘南 家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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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只要当事人递交起诉状法院对案件有管辖权,就应当受理案件。法院对案件的受理只审查是否对案件有管辖权,不管是属于哪省当事人。
2,因经济纠纷引起的诉讼,应当到被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
3,《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0-08-08 22:12: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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