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和我我们之间通过协商签订了一份离婚协议,我们现在还没有去办理结婚登记,那么我们签订的离婚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要是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签订离婚协议之后是否可以反悔?

四川 - 阿坝 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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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方案指导团

地区:四川 - 阿坝

夫妻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具有法律效力,可以在离婚后或者法院诉讼时作为证据使用。但在没有办理离婚登记或者法院调解、判决离婚前,离婚协议中关于离婚的约定不发生法律效力。双方仍是夫妻关系。  法律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如果是离婚前或者说在婚姻存续期间签的,而离婚时某方不再认可该协议那么就是无效了。

2020-08-08 13:00: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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