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现在被公安机关带走了,说是他涉及一场打架斗殴,已经被抓了24小时了,是不是该放了?家里人也不太清楚情况。犯罪嫌疑人被审查之后,一般公安机关做怎样的处理

浙江 - 金华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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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对于被拘留人,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内进行讯问。发现不应当被拘留的,签发《释放通知书》,看守所凭《释放通知书》发给被拘留人《释放证明书》,将其立即释放。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审查后,根据案件情况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1、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
2、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依法或者手续后,直接向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
3、拘留期限内未能查清犯罪事实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后,继续侦查;
4、撤销案件的,释放被拘留人,发给释放证明。

2020-08-07 23:43: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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