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老乡当初在城里做生意,向银行申请商业贷款,并让我的父亲签了担保协议,为他进行贷款担保,结果后来老乡的生意失败,导致借的贷款无能力偿还,我父亲作为担保人,是否需要承担连带清偿的责任?

吉林 - 四平 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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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为他人担保,就要承担连带清偿债务的责任,经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承担连带责任,不履行判决书或者裁定书规定的义务的,经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扣留提取担保人工资清偿债务,担保人可以向被担保人追偿。《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2020-08-07 18:18: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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