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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宗旨是什么?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宗旨是什么?
河南 - 周口
其他
2017-07-22 21: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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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下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宗旨的如何处理?表现是什么?
[律师回复]混淆行为表现形式虽多种多样,反不正当竞争法择其要者列举出四种明文禁止。概括其行为要点如下:(1)该行为的主体是从事市场交易活动的经营者。不是经营者,不构成此行为的主体(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其特殊的身份进行欺骗行为,不属于该法规范的对象)。(2)经营者在市场经营活动中,客观上实施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禁止的不正当竞争手段,如假冒他人企业名称,仿冒国家名优标志,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伪造产地名称等。其实质在于盗用他人的劳动成果,利用其良好的商品声誉或者商业信誉为自己牟取非法利益。(3)经营者的欺骗性行为已经或足以使用户或消费者误认,亦即这种欺骗行为达到了较为严重的程度。
2018-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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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不正当竞争法立法宗旨的变化是什么样的啊
[律师回复]肯定观,持该说的学者认为,无论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宗旨,还是从法律规定的文意出发,第二条第二款都应该具备一般条款的功能。事实上,该款是一项原则性规定,起着某种“兜底”或“包容”作用,即《反不正当竞争法》在第二章中没有明确禁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都可以根据该款的原则规定处理。 三、折衷观,该观点认为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存在有限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如孔祥俊先生认为,从法律规定的现状来看,《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第二款是一个有限的一般条款,该一般条款对于实行法定主义
2018-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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