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的规定,犯罪分子在拐卖妇女、儿童的过程中,有下列情形的,应当作为犯罪情节,不单独定罪,而与拐卖妇女、儿童罪实行并罚

内蒙古 - 鄂尔多斯 妇幼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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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内蒙古 - 鄂尔多斯


(1)奸淫被拐卖的妇女。这里的“奸淫”,不论行为人是否使用了暴力或者胁迫等强制手段,也不论被害妇女是否有反抗行为,都可以认定为量刑情节,但不能单独定罪。
(2)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3)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4)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5)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虽然与古代相比,我国目前妇女的地位已经得到了提升,但是与男士相比,依旧处于弱势地位,为了使得妇女的权益得到保障,防止出现拐卖妇女情形的出现,刑罚也规定了关于拐卖罪的处罚。弱势拐卖了多人的,会数罪并罚

2020-07-06 23:53: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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