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在外面当环卫工人,就因为扫地时不小心扫到了一个路人的脚,就被他给打了,结果爷爷去报案,公安机关说证据不足不予立案,怎么才能追究对方的责任?

内蒙古 - 通辽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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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伤案件经公安局初查,如果公安机关认为事实不清不予立案的,被害人可以向检察院投诉,由检察院通知公安机关进行立案;被害人也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要求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第一百一十二条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2020-07-05 16:10: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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