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妻子结婚后,按揭贷款购买过一套商品房,但是后来由于夫妻感情破裂离婚,离婚时经协商将房产过户给了对方,但是我的贷款记录依然存在,现在我实际已经没有住房,如果再选择买房,能否申请享受首套房购房待遇?

江苏 - 徐州 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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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团队

地区:江苏 - 徐州


1,夫妻共同贷款买房离婚后过户一方后,另一方的贷款记录是存在的,但是名下是没有房产记录的。所以也是可以享受首套房购房待遇的。
2,首套房指购买仅拥有一套住房。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我国城市居民购买第一套住房享有按揭贷款利率优惠。
3,查询首次购房信息,以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为查询依据。受理个人首次购房信息查询时,需审核查询人身份证明、商品房预(现)售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本人不能亲自查询时,受托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以购房人为单位,基于购房产权信息系统的界定标准,规定在产权登记信息库中,无产权登记记载的,或者有产权登记,但是产权来源是自建、继承、赠与、房改、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的,都属于首次购房,房产局产权市场处将给予出具《首次购房证明》。标准还规定,查询的地域,只限于出具《首次购房证明》机构所登记的区域范围。

2020-06-18 20:24: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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