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现在还是属于未成年人在学校遭遇到了一些人身的损害导致受伤,那么学校是否应当承担责任呢?学校对未成年人所负担的义务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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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对未成年学生所负担的义务:1、【教育、管理、保护的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2020-06-14 14:45: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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