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住院期间还需要大笔的住院费需要缴纳,我找不到人可以借钱了就把自己家的房子以低价卖了出去,可老婆知道后让我撤销房子的买卖,哪些情形下是可以行使撤销权的啊?

山西 - 吕梁 房屋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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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维权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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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权,是指权利人即受欺诈胁迫方以及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乘人之危方的撤销权。  《民法通则》第五十九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一)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
(二)显失公平的。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2020-06-12 04:03: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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