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客户来我这里办了贷款之后,用他的车子做的抵押,结果现在他还不上钱,我去找他的时候,才发现他把车子,也抵押给了另一家贷款公司,清偿顺序是什么?

江苏 - 宿迁 交通事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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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答疑法务

地区:江苏 - 宿迁

当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时,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的清偿顺序问题分为两种不同的情况:
(1)抵押合同是以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则各债权人按照各自债权比例分配抵押物价值。
(2)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又可以分为三种情况处理:第
一,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且抵押合同均没有办理登记的,则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之价款按债权比例清偿;第
二,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且均已办理抵押物的登记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这时如果抵押物的登记时间相同,则按照债权比例清偿;第
三,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且只有一部分抵押办理了抵押物登记的,在这种情况下并存的抵押权中,抵押物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2020-06-08 12:04: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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