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平常很喜欢在网络平台上面发一些我自己很喜欢的文字是自己原创的,现在我突然发现有人对我的文字进行了抄袭,那么这算不算是网络著作权的内容侵权行为?

福建 - 漳州 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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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谈判法务

地区:福建 - 漳州

你好,网络知识产权侵权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46条、第47条的规定,凡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擅自利用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的行为,即为侵犯著作权的行为。网络著作权内容侵权一般可分为三类:
1、对其他网页内容完全复制;
2、虽对其他网页的内容稍加修改,但仍然严重损害被抄袭网站的良好形象;
3、侵权人通过技术手段偷取其他网站的数据,非法做一个和其他网站一样的网站,严重侵犯其他网站的权益。

2020-06-01 06:35: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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