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小区的物业不干了,没有经过业主的同意私自转给个人承包,现在物业跟个人承包发生了纠纷互相扯皮,导致小区的物业处于无人管的瘫痪状态,给业主造成的损失该由谁来承担?

山西 - 吕梁 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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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税务法律服务

地区:山西 - 吕梁

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62条规定,物业企业可以将部分管理服务内容委托给专业的服务公司,不得一并将管理服务项目转给其他企业或个人。物业企业一并将全部物业管理委托给他人的,由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合同价款30%-50%的罚款,情节严重吊销资质证书,委托的收益用于项目公益支出,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020-05-26 18:13: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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