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是一家国有企业的正式职工,前几天在工作中与单位的同事发生矛盾,结果导致互相殴打,弟弟因此被打伤,胳膊也骨折了,这种情况是否能认定为工伤?

北京 - 门头沟区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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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020-05-19 01:38: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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