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舅妈是一名尿毒症患者,最近身体不适,在村里的小诊所治疗。诊所医生开错了药,导致舅妈尿毒症加重,不幸去世了,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舅舅准备找诊所索赔,应该怎么赔偿呢?

浙江 - 台州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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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的结果与医疗事故鉴定结果加以区分鉴别,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认定医疗责任。 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1、完全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  
2、主要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60-90%)  
3、次要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20-40%)  
4、轻微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赔偿全部损失不超过10%)  实践中还存在对等责任:即医、患双方各负担50%。  责任程度的不同,对于赔偿数额的影响较大,显不了过错程序与承担责任一致的原则,比原《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确定的只要鉴定为事故不考虑责任程度一律承担100%赔偿的内容较为公正、合情合理。

2020-05-18 18:24: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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