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刑事维权法务
地区:河南 - 南阳
诉讼代理人与辩护人 根据 《刑事诉讼法》40条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 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 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由此可见,两者都是: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介入;自诉 案件随时介入。其次,关于可以担任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的人员范围问题,法律并没有作出明确的差别待遇。《刑事诉讼法》32条、41条 对此作了明确规定。第32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 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 辩护人。
男方要求变更抚养权是合理的,需要双方进行协商,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抚养权对于子女的健康成长来说是十…...
离婚时,女性依法可分得男方一半共同财产,但前提是须经协议离婚并达成共识。双方对共同财产的约定具有法…...
离婚孩子抚养权归男方女方代抚养是合理的。这种情况是需要双方进行充分的协商之后才能决定,并且需要达成…...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