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走的时候在我母亲的威胁之下写了一份假遗嘱,我母亲拿了一张假遗嘱现在法选判决房子给了我母亲。怎么办
[律师回复]一,根据你的描述,可以作如下分析:立遗嘱必须是表明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如果是受到胁迫的,则遗嘱无效,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你父亲是受到胁迫的情形下立的遗嘱,如果一审判决已经生效了,则你可以以利害关系人的身份申请再审;二、法律依据:《继承法》第二十二条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三、为了保障以上权益,建议收集一下证据材料:能够证明你母亲手中的遗嘱是胁迫你父亲写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