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没有与公司签订合同,公司拖欠工资不给,但是员工是有每天打卡的记录是可以作为证明,员工是要怎么主张自己的权益,有关工资拖欠的法律条文有什么,公司存在什么样的情况,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内蒙古 - 锡林郭勒盟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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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法务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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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工资拖欠的法律条文有:《劳动合同法》第30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91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可以看出,无故拖欠职工工资,资方要支付拖欠工资补偿金(25%拖欠工资额),必要时还要支付赔偿金(但要以造成实际损害为前提)。

2020-04-15 22:08: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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