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面现在人口比较多。屋子有一点拥挤。所以就和老婆两个人商量着把一个房子看好了一套之后和房主签了一份合同,合同里面也约定了违约金的事情,约定三天之后我把钱给他凑齐,他和我一起去八零过户的手续没有想到三天之后我把钱凑齐了,对方却反悔了,说是屋子要涨价,那这种情况对方是不是要承担全额违约金的责任呢?

河北 - 石家庄 房屋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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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解先锋团

地区:河北 - 石家庄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中约定了违约金,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时,守约方就可主张全额的违约金? 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通常会约定一种“滞纳金”,主要是针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时,违约方需支付的;另外一种是违约金,通常是指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违约方需支付给守约方的。但是有时由于合同文字不严谨,或者对法律一知半解,很多人混淆了这两种违约金的适用,在一方稍有违约情形时,守约方就希望能要求20%或者更高额的违约金,但其实是不能得到法律支持的。只有在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时,才承担此部分违约金。如果合同继续履行,一般参照“滞纳金”追究违约责任

2020-04-14 04:45: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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